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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原告舒某与被告某公司、某医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庭兑现现金1.5万元,双方矛盾纠纷当庭得以化解,握手言和化纠纷。
据悉,原告舒某为被告某公司聘请的安装工。某天,原告到某医院安装制度牌,在安装过程中,墙上的瓷砖砸落下来,导致原告舒某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拇指肌腱断裂。在原告受伤治疗期间,被告某公司支付了原告的治疗费用,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均遭到拒绝,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原告的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在承办法官释法 明理、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现金1.5万元,案结事了。
当庭调解,即时履行,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达到同步实现纠纷化解和案款执行的双重法治效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
编辑 白春霞
二审 安慧芳
三审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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