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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家住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的李女士向《都市现场》反映,她的汽车停在小区里,两个月不到被刮蹭了两次,可都找不到肇事司机。
李女士说,因为小区里的监控探头大部分都坏了,她认为物业应该对其损失承担责任。
李女士:7月初的时候发现车辆的后侧被蹭了,然后8月23号,发现车子正前方的右侧也被车辆蹭了,而且把车牌都掀翻了,去找门卫师傅调监控,发现监控是坏的,找不到肇事司机。
在李女士看来,这事想想都郁闷,7月初她就向物业反映了这一问题,可1个多月过去也没维修。
李女士:接到了投诉,物业没有去做摄像头维护,导致我找不到肇事司机,那我肯定是找物业,物业应该承担我这个车辆修理的费用。
李女士告诉都市现场记者,他们小区有4栋房子,因为靠近恒茂梦时代广场,不少外来车都停进了小区,导致不少业主的车子被刮蹭。李女士也找过物业的负责人,对方说负不了责。
记者:你这里的监控探头怎么不可以用呢?
小区门卫 陶先生:坏掉了,坏掉了。
记者:跟公司报告了让他们修不?
小区门卫 陶先生:说了,公司说也没有办法,得慢慢来。
8月27日,都市现场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江西雅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江西雅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吴女士:没有收她停车费,没有收她管理费,没有收她保管费,你叫我怎么去赔呢?
记者:她说如果你有探头的话,她可以找到肇事者,就不存在找你的问题。
江西雅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吴女士:话是这样讲,我说她是在外面蹭的,你有什么证据说她是在里面被蹭的。
听到物业工作人员这样说,李女士非常气愤。而江西雅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吴女士表示,他们正在跟领导反映,申报维修损坏的摄像头。
对此,李女士表示,对方的这套说辞她听到很多次了,就是没有下文。
居民 刘先生:对我们而言,就是一个安全的隐患在这里,如果有探头,对我们就是一个保障。
律师观点:肇事车辆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物业承担次要责任
那么,李女士要求物业承担其车辆维修费用合理吗?《民法典》第892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第897条也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 肖杰:每个月都要交大概30来块钱的物业费,同时还会让她停一辆车,这里就形成了一个物业合同服务关系,同时还对她的车辆形成了一个保管关系。也就是说,我们物业公司在给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同时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时候,就应该妥善保管车辆。
肖杰律师也认为,如果李女士能证明车辆是在小区里被刮蹭的,那么在首次发生刮蹭的时候,物业公司就应该主动作为,修复摄像头。
律师 肖杰:没有去安装相应的监控,或者说做一个妥善的保管义务,这明显是一个不作为,所以我认为物业公司在这一块,是明显存在过错的。
那么,在这一纠纷当中,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呢?
律师 肖杰:我们业主的车辆损失,是有一个具体的侵权人(肇事车辆),这个侵权人目前没有找到,不代表物业公司对她的车辆进行侵权,物业公司仅仅是在自己没有做到一个妥善的保管义务,没有及时地安装监控,所以物业公司只是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这个比例较小。
肖杰律师认为,今后要杜绝此类纠纷的发生,小区物业要把监控安装维护到位。
都市现场记者从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丰华社区负责人那里了解到,上海路供电局宿舍还没有移交到社区,目前的管理单位还是国家电网南昌分公司的后勤部门。
青山湖区湖坊镇丰华社区负责人 罗女士:我会接着去沟通,要求物业该修复的修复,该完善的完善,然后这件事情该给说法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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