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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浙江德清县莫干山镇燎原村的慎志浩和他的妻子是一对城里夫妻,慎志浩是德清县图书馆馆长,2011年和朋友们在莫干山骑行时偶遇了一栋老农房,他们在2016年退休前就决定搬到这里定居。他们租下了一栋闲置的老农房,面积约350平方米,还有一个100平方米左右的院子。他们和房东签订了一份20年的租约,每年租金2.5万元,一次性付款50万元。房东拿着这笔钱到德清县城买了房,实现了资产增值。
慎志浩说,他们夫妻俩住在这里已有5年,几乎完全融入了乡村生活。他们喜欢这里的自然环境和宁静氛围,每天都过得很惬意。他们还给自己的房子取了个名字——见山庐。
这样的互换生活方式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这是一种理想的养老模式,既能享受乡村的美好,又能为农民带来收入。有人则担心这会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影响农村的发展和生态。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文,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等回乡定居,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该文件指出,要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禁止城里人下乡购买宅基地。湖北省政府官方也回应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目前不允许退休人员在农村购买土地养老。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农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呼吁退休人员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作用,不要总盯着“宅基地”。文章指出,鼓励退休人员回乡的核心不在“定居”而在“建设”,拥有“宅基地”绝不是退休人员建设家乡的必要条件。文章认为,退休人员应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乡村的产业发展、文化教育、社会治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从这个新闻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城里人渴望回归自然,享受乡村的宜居环境。另一方面,农民想要改善生活,享受城市的资源便利。这种互换生活的方式看似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但实际上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风险。比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农村社区的建设和管理、退休人员的权益和责任等。退休人员回乡养老是一种合理的需求,也是一种有益的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占用和改变农村土地资源。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城里人不能以自己的喜好和利益为依据,去侵占和破坏农民的土地权益。退休人员回乡养老,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和规则,与农民和谐相处,共同维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
本文源自:热点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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