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惠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延迟开学的紧急通知》,提出2023年秋季开学时间延至2023年9月4日。
通知全文如下:
(相关资料图)
各县(区)教育局,大亚湾、仲恺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鉴于台风“苏拉”发展趋势及对我省影响,8月30日,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8月30日12时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为全面做好校园防台风有关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校园财产损失和保护师生生命健康,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23年秋季开学时间延至2023年9月4日(已返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严格做好校内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
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严格做好各项防御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值班纪律,保持信息畅通,按照《惠州市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红色暴雨预警和黄色台风以上预警信号,学校、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的学生自动停课”等有关要求。
同时,请各县(区)、各学校立即再次对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坚决落实防台风“6个100%、8个再查一遍”要求,严格落实三防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加强师生防风防汛安全教育宣传。
联系人:
安保维稳科:(邹晟红:13500173119)
基础教育科:陈聪(电话:13829948853)
学前教育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刘马:13924736364)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林耿林:13502299976)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海婵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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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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