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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银行旗下一分行、一支行及一信贷中心因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等案由,接连被开出7张罚单,合计被罚90万元。
具体来看,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因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被萍乡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彭政杰、杨洁琴因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均被监管予以警告。
江西银行股萍乡芦溪支行因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被萍乡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金星因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
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同样因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被萍乡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张子奇因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
天眼查显示,江西银行萍乡分行、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分别成立于2008年、2014年与2018年。
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省级法人银行以及首家上市金融企业,其总行江西银行近期已因多次违规吃下高价罚单。今年6月,江西银行曾因存在19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罚款810万元,并对12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江西银行8月25日发布的2023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53.99亿元,同比下降14.55%;归母净利润1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0.80亿元,同比下降6.21%。截至6月末,江西银行资产总额达5386.44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230.71亿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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