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改革创新局】
按照《东湖高新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管〔2022〕34号)的要求,依据政策第三条“支持商贸企业扩大规模”条款,我局拟于近期兑现2022年商贸业小进限奖励和社零额贡献奖励。拟兑现资金为“免审即享”,经有关部门数据反馈和政策查重,现将政策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29日17:00前书面反馈意见至自贸改革创新局(商务外事局)。
地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00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改革创新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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